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纺织品出口退税率提高2%至13% 8月1日实施 08/08/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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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以来,受欧美经济下滑需求减缓、人民币升值加快、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、环保要求的提高以及生产成本的上升等因素的影响,纺织企业陷入困境,业界要求出口退税率提高至2006年、2007年两轮退税大调整之前的水平,即13%,并将提案上交了国务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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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多月后,目前终于有了答案。7月31日,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通知称,将部分纺织品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%提高至13%,8月1日起实施。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提高,有利于改善陷入困境中的纺织企业,这也是政府高层在7月初对外贸企业密集调研后,为扶助出口企业出台的第一项措施。
据业内人士分析,出口退税率回调1个百分点,相当于将企业出口总额的1%的金额直接增加到企业利润中去,根据有关数据显示,2007年国内纺织服装的出口总额为1679亿美元,其中一般贸易占7成,按照年出口增长10%估算,2008年全年纺织品服装出口总额可达到1847亿,其中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总额可达到1300亿美元左右。若出口退税率回调2个百分点,则纺织行业利润总额将增加26亿美元,按照6.8的人民币汇率折算,企业利润将增加176.9亿元人民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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